关于做好管护费统计工作的通知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4-01-03 点击次数:


 

关于做好管护费统计工作的通知

各国有林场:

根据林业局财务要求,为便于管理、财务核算和年底考核验收后补发30%管护工资,要求各场内业管理人员会同财务做好管护人员全年管护费统计工作。

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•一、       按重点公益林管护应发放的全年管护费统计。

具体要求:按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将,每个管护责任人属哪个管护站、管护责任区、管护地点、管护面积、管护费标准、月管护费、年管护费(含直接管理人员)制表统计。

•二、       按林业局内部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发放的全年管护费统计。

具体要求:遵照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管理规定规定的管护费标准,将每个管护人属哪个管护站、月管护费、年管护费(含内业外业)制表统计。长期,轮流分别统计。

三、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核对以免遗漏,核对无误后场长、会计、统计制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215日前报送公益林办公室。

此通知

 

公益林办公室

20131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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